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
一、分類目的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科學界定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范圍,全面統計數字經濟發展規模、速度、結構,滿足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數字經濟的統計需求,制定本分類。
二、編制原則
(一)以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為依據。本分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依據G20杭州峰會提出的《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綱要》、《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確定數字經濟的基本范圍。
(二)以國內外相關統計分類標準為參考。本分類充分借鑒國內外相關機構關于數字經濟分類的方法,參照《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2018)》、《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統計上劃分信息相關產業暫行規定》等相關統計分類標準,最大程度反映與數字技術緊密相關的各種基本活動。
(三)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本分類基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同質性原則,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符合數字經濟產業特征的和以提供數字產品(貨物或服務)為目的的相關行業類別活動進行再分類。
(四)以滿足數字經濟統計監測為目的。本分類立足現行統計工作實際,聚焦數字經濟統計核算需求,充分考慮分類的可操作性和數據的可獲得性,力求全面、準確反映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發展狀況。
三、概念界定和分類范圍
數字經濟是指以數據資源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本分類將數字經濟產業范圍確定為:01數字產品制造業、02數字產品服務業、03數字技術應用業、04數字要素驅動業、05數字化效率提升業等5個大類。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是指為產業數字化發展提供數字技術、產品、服務、基礎設施和解決方案,以及完全依賴于數字技術、數據要素的各類經濟活動。本分類中01-04大類為數字經濟核心產業。
四、結構和編碼
本分類采用線分類法和分層次編碼方法,將數字經濟活動劃分為三層,分別用阿拉伯數字編碼表示。第一層為大類,用2位數字表示,共有5個大類;第二層為中類,用4位數字表示,共有32個中類;第三層為小類,用6位數字表示,共有156個小類。
本分類代碼結構:
五、有關說明
(一)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對應的01-04大類即數字產業化部分,主要包括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第05大類為產業數字化部分,指應用數字技術和數據資源為傳統產業帶來的產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的融合。
(二)本分類所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具體范圍和說明,與《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相一致。
六、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
地址:新余市仙來東大道479號城北商務廣場2號樓4F
電話:0790-6669535
Copyright ? 2022 新余市渝水區數字經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官方網站 版權所有 贛ICP備2021004115號-1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254號
數字渝水